楚天快报讯(通讯员李晓丽 记者陈洋波)俗话说“吃一堑长一智”,但总有人不知悔改。10月14日,高新警方查酒驾遇到了一个“熟面孔”。
当晚,高新紫贞平台组织交管中队民辅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,一辆面包车行驶至中原路移动公司门口时试图冲过卡口,后被民警拦下。
“驾驶员和面包车这么眼熟。”中队长吴翔一眼认出了驾车男子。该男子名叫唐某,47岁,9月14日晚因酒后驾车被紫贞平台民警查获,驾驶证目前属于暂扣状态。
唐某交代,14日中午和朋友吃饭时喝了4两白酒,晚上10时他心存侥幸驾车又被查获。经检测,唐某酒精含量为 73mg/100ml,属酒后驾车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22条第2款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将被处2000元罚款,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、吊销驾驶证。